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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附二院中央空调清洗消毒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0-10 16:38:59|作者:清洁吧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项目:中央空调清洗消毒 
三、项目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四、采购项目范围: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风道、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新风口。

注:以上数量为采购方统计,清洗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五、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附件1
六、最高采购限价:160000元(大写:拾陆万元整)
七、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45个日历日。
八、付款方式:先服务后支付,项目结束验收后,院方按照供应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在合理的财务付款周期内先支付总费用的90%,剩余10%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谈判响应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拥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的苏州卫监A级资质证书;
4、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有经营场所或服务场所。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人。 
十、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谈判响应方应于领取纸质谈判文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财务处(1号楼14楼)。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凭谈判保证金收据,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十一、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 10月19日8:00~17: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施琴;联系方式:0512-67783707;领取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处(6号楼2楼)208办公室。
十二、领取纸质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的苏州卫监A级资质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参加谈判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参与谈判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单位对参与谈判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十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必须以密封形式于竞争性谈判当日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
十四、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 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
2、谈判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处会议室
3、联系人:白杨、施琴
4、联系方式:0512-67783350、0512-67783707
5、联系地址: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处(6号楼2楼)
十五、选择方法: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入围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为3家及以上即进入谈判程序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经过综合评分,确定中选单位,不满3家重发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处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1:
一、清洗内容
1.风管系统的清洗包括:送回风管道、新风管道、各种风阀、消声器、静压箱等;
2.新风机组的清洗:清洗机组各段新、回风混合段;过滤段;加湿段;表冷器段、加热器段;机组接水盘。
3.风机盘管:表冷器翅片、电机、叶轮、托盘、回风过滤网、回风箱、回风口、送风口。
4.新风口:全新风风口散流器。
5.冷却塔:塔底清洗消毒,工程结束检测后不得检出军团菌。
二、原则
1.制订一个详尽的供应方案,包括前期勘测、设备确定、风管清洗距离和开孔位置的确定、卫生防护措施、人员安排等,把工作落实到每个点位、每个人、每天。
2.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每个操作人员都能了解每天需要做的工作;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做好文明施工交底工作,规范操作人员在医院施工区域的举止言谈。
3.质量方面由有经验的质检员负责,确保清洗质量。
4.做好施工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清洗,避免产生扬尘和事故的发生。
三、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及双方责任
1.由供应方现场负责人主管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落实好现场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用水,组织好设备、材料的进场,落实材料物资供应。
2.采购方负责安排临时房间存放供应方所有清洗设备,并对供应方不在现场的设备安全问题负责,同时负责帮助供应方施工人员办理各项出入证明。
3.施工前,采购方负责在施工前向供应方提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详细的原始资料及图纸交供应方复印,同时负责配合供应方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图纸及现场的考察工作,为供应方技术人员制定完善的清洗消毒方案提供帮助。
4.供应方现场人员要对我院要清洗的通风系统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技术人员需熟悉、审查图纸与现场对比,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收集和整理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据前期现场勘查和资料,针对我院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案》,并报给采购方审核修订。
5.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遇到需要协商或临时情况要及时与业主沟通,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采购方负责安排在供应方施工时,依据签订的技术协议内容,派专人负责与供应方,提前向相关部门科室和医护人员下达通知,按时分区停机,并负责与供应方共同解决现场中发生的技术及工作纠纷等问题。
6. 根据整个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人员、设备、时间,制定每天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保证计划的施行,以保质保量的完成清洗工作。
7.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配合采购方根据现场需求做好临时用电安排。
8.临时用水:为风口、机组、盘管翅片、叶轮等的清洗用水,必须是采购方指定的水源,其它未经同意使用的水源,禁止使用。
9. 施工现场内所有物品均应做好保护,施工现场地面铺设防尘布,若有与灰尘接触后不易脱落或不宜擦拭的物品,则该物品做密闭覆盖。对挂在墙上或立壁上易脱落的东西应取下来包装好并保存,待风道清扫完后再挂上。施工现场攀爬用梯子,不可踩踏桌椅、柜台。
10.采购方负责派专人对供应方清洗消毒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工作做及时验收,并签署验收单,核对每日施工进度。
11.当供应方完成清洗消毒区域工作后,做好清理现场卫生工作。
12.供应方负责在系统清洗工作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清洗工艺资料,及系统清洗影像资料、检测报告等。
四、要求
1、风管清洗: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清除所有通风管道内的可视物。风管的清洗工作应该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其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该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在清洗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敏感的异味,不可出现尘土飞扬的情况,清洗过程中清除的污染物必须收集起来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2、部件清洗: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确保清洗后的空调系统部件均满足有关部件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者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工作开始前记录下部件的位置,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的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该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3、消毒处理:必要时对空调系统通风管道、设备、部件进行消毒处理。通风系统需要清洗并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者部件的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应该选择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对风管及设备损害小且必须对人体无害无刺激的消毒剂或清洗剂(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消毒后应及时进行冲洗和通风,防止消毒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
五、验收
1.清洗验收依据国家颁布的《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
2. 《中央空调清洗验收单》包含当班验收内容,需由采购方验收签字;《中央空调清洗总验收单》为全部通风系统清洗工程完成后,由采购方审核每天的区域清洗并验收现场后签署。每个空调通风系统至少取清洗前、中、后的一个点检测并录像,清洗完毕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