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物业管理的招标公告

2016-10-25 16:01:02|作者:清洁吧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项目编号:SZYX2016-Q-G-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临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61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

联系方式:石强0512-669633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临0512-68361806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业管理    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 投标人的特殊条件:(1) 具有年检合格的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范围中须包含餐饮或宾馆(饭店)管理;(2) 非苏州市(不含县级市)注册的单位,在苏州市(不包县级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如为自有,则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C、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以下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其他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无误后方可报名)。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 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3. 年检合格的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4. 非苏州市(不含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在苏州市区有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如为自有,则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6:30 至 2016年11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C区155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