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沈阳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 的委托,对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在国内以 询价 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二)项目编号:LNFK(X)2017-133(三)招标项目内容:物业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2. 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16时30分(工作时间:09:0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 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咨询。 招标单位:沈阳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申万宏源证券大楼10楼1010室(中山路与和平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 系 电 话:024-22853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