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100170231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系统项目编号:Z131100170231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2017G31106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58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爱民 0318-218808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孟祥立 |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分两个包,A包预算20万元,采购物业服务;B包预算30万元,采购餐饮服务,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1年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招标服务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投标时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6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提交至少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记录);4、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企业简介;6、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另A包需提供:1、投标企业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管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需提供应急处置分队所有队员的相关信息。B包需提供:1、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2.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标书文件电子版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30 |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30 |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30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备注: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现场踏勘:参加本项目A、B包投标的供应商应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请各投标商按时安排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过期不予解答、接待。报到地点为: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谷爱民,联系电话:0318-2188086。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