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21567)计划函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CJS-2017810 3、招标项目内容: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包括:服务期间校内所有楼宇及校园道路保洁、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及保洁和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预算:340万。 详细技术要求和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作的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经营记录,合法用工。 7、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公地点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服务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实景相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a、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b、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d、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e、业绩证明(以合同和验收报告等有效履约证明材料为准);f、资质证书。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7年10月12 日至2017年 10 月18日(上午8:30至16:00)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售。 四、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1路66号5楼 届时请投标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1路66号5楼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8162529699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1路66号5楼 联 系 人:王博 电 话:1862792356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