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就后勤服务公司物业中心清洁卫生耗材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具体公告事宜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WYCG2017060二、采购需求:清洁卫生耗材一批,详见附件三、采购预算:7万元四、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五、供应商报价要求(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二)供应商按照各耗材的规格型号,参考询价单的品牌(可相当或优于参考品牌),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响应时间和服务承诺给予说明:(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七)报价函应密封并在骑缝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六、供应商投标须知(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好的成交;若出现最低报价及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完全相同的,则由询价小组在询价会议上要求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根据报价金额高低决定成交人。(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供货地点为武汉音乐学院内。(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七、询价文件获取: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http://hq.whcm.edu.cn/)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八、成交通知询价结束后,询价结果经询价小组及报价人确认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未中标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成交公告。九、合同签定:1、成交人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2、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十、货物的送达及售后服务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运送相应产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保证使用单位需求。十一、验收及付款方式:成交人将相应的合格产品送达后,由采购人签收,结算周期可双方协商确定,采购的耗材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成交人向采购人出据等额正式发票。十二、本询价须知未尽事宜,由武汉音乐学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00 。十四、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武昌区张临江大道1号办公楼4楼)。十五、联系方式:唐老师 傅老师 电话:027-88057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