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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湾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17-10-13 14:54:33|作者:清洁吧

星海湾项目已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星海湾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星海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星海湾。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开发区新光路与神泉路交叉口。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四至范围:东至神泉路,南至新光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411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25046.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5654.50平方米,商业及办公建筑面积225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961.50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58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27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407平方米,变电所及其他设备用房959.60平方米,底层车库面积2926.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为27364.50平方米(其中地下汽车库面积14786.50平方米,半地下自行车库面积10626.20平方米)。

本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容积率1.237,总户数为1062户,机动车停车位96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29辆。本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整个工程于2019年6月底开始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连昆创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含暂定叁级)及叁级以上的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2日00:00时—2017 年10月19日00: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在管住宅项目的规模(在管住宅项目面积不低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管理业绩、企业信誉、拟派驻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从中优选确定5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手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相同或高于本项目管理面积业绩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贰 万元(大写),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4、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书面向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举报。

5、中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存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缴存标准:1.0元/平方米。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秀逸苏杭35号楼一单元303室

联 系 人:余晖

联系电话:13905137095(667095)

特此公告

监管部门意见:

连云港连昆创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