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装采购(QXZCX20171023(重)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装采购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七星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 17:33 |
报名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15日 17:30 | ||
报名地点 |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7.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638073 | ||
采购单位 | 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青柳路2号漓东科技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工, 181773312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工,联系电话: 0773-3638073 |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装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QXZCX20171023(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36380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新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青柳路2号漓东科技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181773312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 0773-363807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保安夏装 | 134 | 套 | 99特警夏短袖保安服装套装 |
2 | 保安秋装 | 134 | 套 | 99式网格作训服物业保安服黑色长袖加厚春秋套装 |
3 | 保洁夏装 | 60 | 套 | 指定款式 |
4 | 保洁秋装 | 60 | 套 | 指定款式 |
5 | 雨衣 | 10 | 套 | 尼龙绸双层套装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0: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评标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网上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