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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XFSCG2017251)逍林镇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7-10-13 15:38:30|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17年度垃圾中转站内垃圾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慈溪市逍林镇园丁路58号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509733

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

联系人:孙玲朗 联系电话:0574-63917271 传真:0574-63917371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慈溪市逍林镇2017年度垃圾中转站内垃圾装运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生活垃圾运至慈东开发区垃圾焚烧发电厂250元/车次,年运输量约3000车次;工业垃圾运至西三垃圾填埋场330元/车次,年运输量约3400车次;具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将逍林镇垃圾中转站内的生活垃圾运至慈东开发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业垃圾运至西三垃圾填埋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发布之日始至2017年10月28日17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220.191.215.165/),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

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收取)。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始计。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14:30时止。

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八、项目联系人:联系人:孙玲朗 联系电话:0574-63917271

九、其它事项

1、投标保证金:3.6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16时前,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汇出,不接收现金缴纳形式。

收款单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慈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虞波支行

帐 号:201000136076405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