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物业管理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协议明确了投标方对招标方综合楼、候班楼、行政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职责及服务范围,其主要包括办公楼保洁,综合楼二层、三层、负一层保洁、运动场所(含室外运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客房服务,候班楼保洁及管理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物业管理项目,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至少提供近3年内2项及以上物业管理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大的责任事故 ;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和湖北设备工程 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可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
4.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确认。
4.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所递交的影印件进行核查。未递交或递交不齐全,其投标将被否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5012
电 话:027-87273603
电子邮箱:xiaoyiyan@126.com
传 真:027-87273603
联 系 人:闫晓毅、王竞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279054338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