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1-3期物业服务费补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的和德1-3期物业服务费补差(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708280928,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17-22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和德1-3期物业服务费补差。
2、采购编号:NXCG-JZ-20170828092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年) |
﹨ | 和德1-3期物业服务费补差 | 1 | 150894.58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物业服务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无 | 无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 10 月 13 日 16 时至2017年 10 月 20 日 16 时止(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地 址:宁乡县花明北路99号
联 系 人:邹为和 电话:0731-887818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 系 人:彭 娅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和德家园位于宁乡县城玉潭街道合安社区新康路,由宁乡县住房保障局开发于2008年,作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的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和德家园小区内所有共用设施设备、公用场地、公共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主题:服务好各位住户,做住户的贴心服务者。
四、物业服务内容
1、和德家园小区内各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看护管理。
2、和德家园小区内的公共路灯、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维护保养。
3、公共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4、做好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所有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5、加强小区内安全防范管理。
五、实施期限:一年
六、实施方式
责任总承包,实行经费大包干,原则上1年不变(合同期内由于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或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乙方运营成本的增加,须按宁乡县政府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七、人员配备及要求
1、保安主管:1人
要求: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强。
2、保安员:5人
1和德家园为一个独立工作区域,保安工作需要一个班长负责此区域的工作。
2根据和德家园占地面积为40454.18平方米和2个出入门岗及小区内多处停车位分布的工作量,具体人员安排分配如下:一是新康路大门处需安排1人进行车辆的进出管理工作。二是304后面门岗需安排1个人进行车辆的进出管理工作;三是小区内需要安排2人加强巡视巡逻工作,每人每月4天假,需要互相轮流代班休假。
3、保洁员:3人
1和德家园小区内有多处绿化和多条走道、楼道、垃圾清运,需配备3个保洁员负责各自责任区的卫生清扫;
4、园林绿化员:1人
①园林绿化员一个。由于小区绿化面积大,需要配1名专职绿化人员,另分季节进行剪枝、除草杀虫、施肥等工作。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1、首次签订合同后,物业中标单位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必须进场。
2、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
3、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①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
②对物业公司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在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情况再计算实付物管费补差款。
九、付款方式及其他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为准)。
(3)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在宁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需把注册地迁至宁乡县或在宁乡县设立分公司,总公司授权工程款支付到分公司账户。
(4)根据宁政发〔2016〕73号文件: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结算。
2、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