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全自动智能垃圾桶清洗机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以平开立[2017]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新平现代服务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自动智能垃圾桶清洗机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集镇垃圾中转房内,为采购一套全自动智能垃圾桶清洗机,适用于清洗240L垃圾桶。
本次招标范围为1套全自动智能垃圾桶清洗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2本次招标工程的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4.5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工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pedz.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7 年10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0月 16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10月1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9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pedz.gov.cn/ )发布。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新平现代服务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0573-85575164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2017年10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