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淮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HAZC2017060505
二、项目简要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半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2)供应商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淮安的,需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2)如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淮安的,且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成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书面承诺函。
(3)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物业项目经理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16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16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磋商文件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商,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3638021,并电话与文本制作一部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21。
注:如果供应商因考虑自身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有关磋商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 10 月25 日下午13: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25 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下午14:00
磋商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六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杨娟 电话:0517-83638021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杨晓峰 电话:0517-80996008
3、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0996008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