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科院拟采购的院部大楼外墙玻璃及墙面清洗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清洗范围:宁波市农科院(德厚街19号)主楼、辅楼和检测中心楼的所有外墙和玻璃墙等外立面。大楼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
二、清洗标准和要求
1、外墙玻璃清洗明亮,无污垢、无水渍、无印迹;
2、石材光面纹理清晰、毛面无灰尘、有质感;
3、窗户框边无污垢,有光泽;
4、需采用中性清洗药剂。
5、对部分破损玻璃密封胶进行修补。
三、施工要求
1、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休息;
2、不损坏甲方办公楼外墙的任何部位和地面绿化(原有破损的提前通报甲方确认);
3、施工范围内作安全围护和告示,清洗结束后场地及时清理,恢复原样;
4、施工期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停工,乙方必须配合,施工期顺延。
四、采购方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通过询价、议价确定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十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未超出经营范围;
6、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其他同等资质证书;
7、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证书。
六、报价截止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19日下午5:00前。递交地点:宁波市农科院623办公室(德厚街19号),也可以邮寄。
七、报价价格: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本次外墙清洗服务采购最高限额报价40000元。
八、付款方式:项目结束,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合同款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投保,外墙清洗过程中发生意外,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2、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器具等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成交单位应做好工具坠落伤人及其他状况的防范,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成交后根据招标单位时间要求进场施工。
4、报价前如投标单位需要勘察现场,请联系项目单位。
十、本次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宗兴,电话:89184020,1380584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