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实验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宁波市农业实验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市农业实验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宁波市农业实验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前期物业服务) | 服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期按6个月计);第二阶段为交付日起的物业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内容。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0日15: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号:81160101302148876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农业实验场;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74-87748195;
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905;
联系人:应工;
联系方式:电话0574-88037688/13355962960;
传真:0574-88037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