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7-76)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物业管理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DLGPC-2017-76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17二、更正事项和内容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LGPC-2017-76”更正为“DLGPC-2017-77”2.更正日期:2017-10-17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 郝先生2.联系电话:022-84376988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3.采购人联系人:田占国4.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0833568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376988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00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或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内容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第1包否124.68124.68物业管理服务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和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DLGPC-2017-76)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docx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第1号.doc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GPC-2017-7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