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服务(物业)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寿县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物业)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灵寿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15:39 至 2017年10月23日 15:3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7.01003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殷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850295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寿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07651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5850295 |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物业)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120020043
项目联系人:殷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采购人:灵寿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0765190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67.0100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石家庄行政区域内物业业绩;3、必须有本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中没有违法、违规方面的负面影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业绩合同5、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