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7 |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军燕 0311-807651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殷工0311-85850295 采购预算金额:670100.39 采购用途 : 采购服务(物业) 项目实施地点 :灵寿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 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石家庄行政区域内物业业绩; 3、必须有本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中没有违法、违规方面的负面影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3 时刻说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850295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295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业绩合同 5、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