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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巧村等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2017-10-17 22:28:27|作者:清洁吧

刘巧村等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巧村等垃圾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刘巧村等垃圾清运工程

2.2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8-34

2.3 项目概况:刘巧村等垃圾清运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1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或房屋拆除或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

2、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以本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为准);

3、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7年10月 16 日至2017年10月 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3层221室)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262004

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3层2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371521

电子邮箱:hjglhnfgs@163.com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