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机关 清洁村庄路面恢复工程 (项目编号:LDZX-GC-2017-24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清洁村庄路面恢复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清洁村庄路面恢复工程
2.项目编号:LDZX-GC-2017-24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清洁村庄路面恢复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公路工程施工 | 197 |
三、项目预算
19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6.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单独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7、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8.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携带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2、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本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0-18到 2017-10-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与北外环交口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如下资料现场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日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0-30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0-30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与北外环交口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桐静、董燕萍
2.联系电话:022-681658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孟庆丰:686630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与北外环交口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16588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