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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塘街兴东路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邀请书

2017-10-18 16:07:43|作者:清洁吧
  • 石围塘街兴东路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参与承接此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最终以街道招投标小组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围塘街兴东路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服务。

    (二)项目内容:

     1、以定点看守、宣传告知、巡查提醒、劝导驱赶和情况报告等方式,协助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管理区域的服务标准:不得有商户占道经营;不得有占道堆放灯箱、招牌、杂物;不得有流动摊贩占道摆卖等。

     3、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治安联防、环卫保洁、清理“六乱”整治工作等。

    (三)本项目总投资约56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须知

    (一)石围塘街兴东路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

    (二)负责编写石围塘街兴东路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服务项目招标所需的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资料汇编等)。

    三、服务单位资格及条件

    (一)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服务单位具有承接本服务类资质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可提供过往完成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报价方式及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一)招标代理费计取应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粤价函[2011]742号的规定范围内。

    (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含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定为1.0万元(最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累计招标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后作为最高限价)。被询价单位以下浮率方式报价,结算时,招标代理费用(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实际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1-报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编制×(1-报价下浮率)。

    (三)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五、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一)报名确认的服务单位提交报价文件须包括:报价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及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签章齐全后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0月18起至2017年10月25日17时3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12室),徐先生,81555161

    七、候选单位评比原则

    (一)本次询价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石围塘街招投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根据各报名服务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以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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