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2019年度校园安保物业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艺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18:17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17: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世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7886262 | ||
采购单位 | 广西艺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教育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0-53279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507257 | ||
附件: | |||
附件1 | 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2019年度校园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7-G3-12233-GXHJ)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docx |
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艺术学院委托,拟对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2019年度校园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7-G3-12233-GXHJ)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10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联系人:黄晓艳 联系电话:13877191218
附: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2019年度校园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7-G3-12233-GXHJ)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