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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131号院及咸宁路各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0-18 21:22:10|作者:清洁吧


关于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131号院及咸宁路各家属院 生活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131号院及咸宁路各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131号院及咸宁路各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正衡招字2017-247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2号

联系方式:029-815565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方式:029-87373098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标段为131号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三标段为咸宁路各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一标段18万元,二标段7.2万元,三标段1.8万元

2.项目用途:垃圾清运服务。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4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 2017年10月25日时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 发售地点: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3. 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30日14:00时;

2. 磋商时间:2017 年10月30日14:00时;

3. 磋商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十一层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373098 029-8751134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账 号:1299024203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