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 | 晋城市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开标时间: | 2017-11-09 | 标书发售时间: | 2017-10-19至2017-10-2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晋高速公路高平服务区物业服务中心工程已由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晋交投函〔2017〕10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晋高速公路高平服务区物业服务中心工程
2.2 招标编号:晋新招字(2017)第310号
2.3 建设地点:长晋高速公路高平服务区东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晋高速公路高平服务区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体层数为地上三层,建设规模1228㎡,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物业服务中心,拆除重建水泵房、垃圾房及蓄水池等,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2012年8月-2017年8月期间通过验收)成功完成过至少2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和“信用交通”网站平台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9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和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工程施工5年以上经历,担任过至少2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每日9:00—17:00,持下面要求证件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从事过施工业绩证明(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如上述三个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情况,需另附一份业主证明)、企业施工业绩证明复印件(内容含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完整网页截图及中标结果公示完整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经办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单位名称,网上可查)、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原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
报名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进行查询,如有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六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22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56-2081947
传 真:0356-2081990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
联 系 人:朱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51-7028098
传 真:0351-7023808
二0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