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就江山市贺村镇村级(吴村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OBZFCG-17-04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 江山市贺村镇村级(吴村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33581元 | 江山市贺村镇村级(吴村片区):包括吴村、佛堂、耕读、三塘、严麻车、龙头、寺后、贺山头、南塘、羡稼、水晶山底、诗坊、山底、青塘尾、后源、长埂;淤头片区5个村:永兴坞、市上村、乌鹰垄、万青山、石后等16个村的垃圾清运服务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19至2017-11-0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8 14:30:00
七.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八.开标时间:2017-11-08 14:30:00
九.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3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5114 7690 4100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2)▲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按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78150
传真:/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办公室(东方之珠酒店楼上)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4550822
传真:/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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