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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环卫、环保冬季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CZC-2017-HP-29)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19 16:10:31|作者:清洁吧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环卫、环保冬季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CZC-2017-HP-2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环卫、环保冬季物资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环卫、环保冬季物资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ZCZC-2017-HP-2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135135其他批发服务

三、项目预算

1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 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 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19 到 2017-10-2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08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9 14:30

2.开标时间: 2017-11-09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08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津

2.联系方式:022-2822740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许莉莉:8497335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2740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2017.10.18.doc

附件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2017.10.18.doc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