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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更正公告第1号

2017-10-19 16:27:00|作者:清洁吧

受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8日

二、补充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三部分主观分中的“4. 应急预案评价(5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4. 应急预案评价(5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其他:0分;”。

2、本项目附件4中的备注中的第3项内容更正如下:

“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两年小计=月小计*24”。

三、更正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蒋建东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渤海明珠大厦A座群众艺术馆

(三)采购人联系人:郝申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8831830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