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8日
二、补充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三部分主观分中的“4. 应急预案评价(5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4. 应急预案评价(5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其他:0分;”。
2、本项目附件4中的备注中的第3项内容更正如下:
“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两年小计=月小计*24”。
三、更正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蒋建东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渤海明珠大厦A座群众艺术馆
(三)采购人联系人:郝申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8831830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56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