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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电动快速保洁三轮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6-10-28 16:29:23|作者:清洁吧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电动快速保洁三轮车(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电动快速保洁三轮车(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ZCG2016-062CGJ-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6-10-28 14:30采 购 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包个数1各包描述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6-10-31 09:00到2016-11-04 17:00备注磋商文件售价现场发售。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报名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6-11-08 09:30到2016-11-08 09:30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2016-11-08 09:30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注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1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00元)保证金。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提交。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6:00(投标保证金须在此时间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账上,缴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因银行原因造成的未到账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账户名: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唐人街支行账号:1001300000287456 须在备注栏注名:6H4+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 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4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5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崇州市城管局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819810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及传真:028-8220018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崇州市城管局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819810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