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17]411;项目编号:HNTJ-TJ2017(PPP)-002
3.项目总投资额: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结合5%的暂定工程造价下浮比例,暂定项目总投资为67,537.8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47,83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564.61万元,预备费6,139.80万元(预算投资以桃江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财政评审报告为准,实际投资以桃江县审计局最终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4.项目实施机构
桃江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人)为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5.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属于公共卫生服务类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文件指引、本项目特征以及同类项目实践操作方式,以桃政函[2017]104号文件批复同意的《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PPP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PPP)。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方,按照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机构与成交社会资本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SPV)。政府将项目的建设、投融资交由项目公司负责;同时政府授权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负责项目非核心业务(如停车场、保洁、安保、餐饮、机电设备维护等)的运营及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和非核心业务经营权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桃江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政府方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购买项目可用性服务、非核心业务运营维护服务。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于项目可用性服务费与运维绩效服务费之和扣减相应使用者付费收益后的数额。
按照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工程总投资的30%,资本金出资比例为政府出资方10%,社会资本方90%。项目资本金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政府方出资机构与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一次性实缴到位。
6.项目合作期限
6.1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算。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2 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项目相关业务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7.投资回报机制
7.1项目投资回报:项目资本金年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即投标当年人民银行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再上浮30%,合作期内融资回报率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
9.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9.1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如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提供)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9.2申请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为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9.3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9.4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磋商。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资格预审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 10 月 18 日至2017年10 月 24 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0.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方须知”。
1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00分前。
1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整。
11.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3.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并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同时转载。
14.其他说明
14.1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方须开标前交纳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按“社会资本方须知前附表 3.4.1”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合同签订前,成交社会资本方须向采购人交纳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5.联系方式
15.1采 购 人: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
联 系 人:朱红辉
电 话:13508408008
15.2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锦龙大酒店5楼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37-3285098/15898434788
15.3项目咨询机构: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东座1415
联 系 人:李杰
电 话:0755-8279 4101
15.4监督部门: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7-888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