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保局办公大楼及院内公共场所物业管理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永兴县环境保护局的永兴县环保局办公大楼及院内公共场所物业管理(政府采购编号:永兴财采计【2017】261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HHDL—2017- 129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征集供应商,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谈判采购活动,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环保局办公大楼及院内公共场所物业管理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永兴财采计【2017】261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HDL—2017-129CG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3年) |
永兴县环保局办公大楼及院内公共场所物业管理 | 1项 | 45 |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公司法运作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资料;
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批准的叁级(含)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注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具有较丰富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有稳定和较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技术力量强, 管理规范,确保承诺的服务质量能圆满兑现;
3.贯彻诚信服务、文明守法经营、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具有良好的信誉;
4.投标人在近二年内物业管理工作中没有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说明:
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一份以上物业管理服务有效合同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批准的叁级(含)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说明:投标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采购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投标人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永兴县环保局7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11月 1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兴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贺小姐
电 话:159735998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
联 系 人:梁超
电 话:0735-2153716/17752757995
财政部门名称:永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5-552751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回复确定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