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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0 12:24:45|作者:清洁吧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丝、线、布等

采购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准格尔旗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1: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预算金额¥6.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乐
项目联系电话15847306734
采购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局长15947074567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鄂尔多斯公园大道A座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乐15847306734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KCG2017-2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乐

项目联系电话:158473067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周局长15947074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乐15847306734

代理机构地址: 鄂尔多斯公园大道A座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KCG2017-259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已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前的相关手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企业,有意者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3、分包情况:一整包

二、招标内容:环卫工人工作服采购。

三、招标范围:货物采购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历天内到货

五、招标预算:6.7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的投标人,供应过类似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务状况: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4、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5、投标人须持有厂商的授权函。

6、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新成立的企业,不须提供业绩)。

7、其他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九、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 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招标部)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十、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持有厂商的授权函;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新成立的企业,不须提供业绩)。

(6)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9)注:投标人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报名。

以上资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局长 电 话:15947074567

注:投标人如有技术或商务方面的疑问,须通过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后,由招标人统一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石乐、菅磊

联系电话:15847306734、 15598624441

电子邮件:nmfkzb@126.com

2017年10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的投标人,供应过类似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3、财务状况: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4、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查验原件。5、投标人须持有厂商的授权函。6、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新成立的企业,不须提供业绩)。7、其他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