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物业管理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农联社2017-01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物业管理项目经县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物业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单位:伊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含政府服务中心办公楼部分) 2.3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处; 2.4服务期限:自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过年检合格、在吉林省内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物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 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每套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处 邮编:130700 联系人: 徐丽杰 电话: 13394343456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编:130700 联系人:高继森 电话:0434-4265840 传真:0434-4265840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