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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物业服务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0 15:17:17|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就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JSCG2017-0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

39万元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3、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19至2017-11-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发售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0 14:00:00

七.投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开标室(二)

八.开标时间:2017-11-10 14:00:00

九.开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开标室(二)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900元

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37536545760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21722,13867953630

传真:0579-84119288

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2、采购人: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07295

传真:

地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传真:0579-84123011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