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大学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51520187952
三.采购项目名称:致和园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费
四.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 致和园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费 | 1 | 万元 | 401.549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与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5年4月30日签订关于合作开发学生公寓的补充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在今年9月底应支付给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致和园学生公寓租赁费401.549万元。因村校联建学生宿舍已有几年,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收款单位为: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上塘支行,帐号:201000005893798。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七古路9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董秀成 | 教授 | 浙江传媒学院 |
许栋 | 副教授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张文星 | 副教授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双方合作已有多年以及学生公寓住宿都在学校周边,有利于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同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大学
联系人:李瑞振
联系电话:0571-88297206
传真:0571-8829703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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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1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