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
我中心受广西华侨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5260056)批准,现对广西华侨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华侨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3185-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本项目 | 广西华侨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校园物业保洁和校园安全保卫管理等物业服务采购 | 项 | 1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物业服务企业正式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登记后持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中心现场审核且通过后,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万元整。(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7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华侨学校
地址: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联系人及电话:游团忠,1557802189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0771-5309316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68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