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哈尔滨电信2017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 BJCG-A4-20170822-18,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哈尔滨电信分公司及所辖县区分公司、营业厅等29个区域(67个地点),区域范围内楼内所有公共区域(花卉等绿色植物养护、会议室、办公室、办公家具、大厅、走廊、步行梯、电梯、卫生间、食堂等)、外围区域内(地面、标识等)、节日环境的美化、公共设施(垃圾桶、标牌、照明灯、座椅)等地方的保洁,具体服务范围保洁公司根据招标人的需求随时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要求保洁公司增减服务范围。
本项目预计配置人员146人,具体人员配置详见附件《保洁服务地点人员配置明细》。
本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后续按月向保洁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期不足一个月的,双方按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每月的结算以双方确认人数及双方检查考核保洁服务质量评分比例为依据。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至下一框架签订之日止。
项目服务费用预算372万元(含税)。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保洁服务费、税金、管理费等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物业保洁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月含税单价限价2124.00元/人/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上资金不包括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 年以来 /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4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现有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明材料);
2.9.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的,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31号文化大院2栋2单元303。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述证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经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2 投标人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通过电汇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除须提供4.3.1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①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
②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并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③招标文件购买回执(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并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给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元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1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电信技术服务中心4号楼507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
)、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7/MSS-PORTAL/account/login.do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7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150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崔明飞 联 系 人:孙永林
电 话:0451-51945293 电 话:18545191773
电子邮件:sunyonglin@citcc.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信分公司/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 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