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精神病医院食堂、保洁、门卫服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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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1700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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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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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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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23 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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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精神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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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新津县花源镇长乐北街73号,联系方式:伍老师,028-824110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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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01,联系方式:陈女士,028-6132397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聂先生,电话:028-61323098 |
项目包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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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三年内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0-2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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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0-3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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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请携带U盘): 1、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01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01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11-03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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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11-03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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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01开标2厅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1-03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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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01开标2厅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16时00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45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医院服务 |
行业划分 | Q8316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附件。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为新津县精神病医院采购1年的食堂、保洁、门卫服务。 1、服务地址:新津县精神病医院 2、服务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医院食堂劳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的制作、加工、分发及相应的保洁工作)、医院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包括所有办公区域、病房保洁、清洁床单、被套、工作服及病员用餐餐具清洗等工作)、安保服务(包括医院及医院家属区的保卫工作)。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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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新津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520054。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