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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3 22:09:58|作者:清洁吧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行政区域桂平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预算金额¥170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 梓、丘 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3700
采购单位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马万锦 电 话:0775-339161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桂平办事处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 梓、丘 兰 0775-4563700
附件:
附件1(出售稿)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KLGPFG2017173)招标文件.pdf
附件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KLGPFG2017173招标公告.docx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平市20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LGPFG2017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 梓、丘 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3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马万锦 电 话:0775-3391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 梓、丘 兰 0775-4563700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桂平办事处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壹份,材料齐备方可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