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办事处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中专路办事处保洁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7-10-24 15:05:07|作者:清洁吧

 项目编号:36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办事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中专路办事处保洁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中专路办事处保洁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0610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055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垃圾车,垃圾车,垃圾容器,垃圾容器,垃圾容器463请参照招标文件3081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需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会议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11-13 15:0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11-13 15: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会议室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刘京海 石瑾璐

联系电话

139487111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8115601012700204973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办事处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春雨小区院内

邮政编码

010010

联 系 人

李新蕾

联系电话

468340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