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1:5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09:00至2017年10月30日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09:00至2017年11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3720866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873-37436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9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720866 |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17-019;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服务内容及要求:
2.5.1本物业办公楼、食堂楼、宿舍楼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5.2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2.5.3本物业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5.4本物业办公楼、食堂楼共用部分、自行车库、摩托车库、宿舍楼及庭院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2.5.5区域内(包括自行车库、摩托车库)和门前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2.5.6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包括秩序巡视、门岗执勤、进出人员的管理和消防报警等。
2.5.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2.5.8代收业主报刊邮件工作。
2.5.9人员配备要求:物业经理1名:有3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服务协调能力,对工作服务、运作有较强的、系统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分析、统计能力,熟悉公关业务,勤业、敬业、乐业;保洁员3(4)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水电工1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业务熟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安全保卫人员6名:本地户口,年龄在45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2.5.10甲方办公室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详见 第六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被拒绝;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7采购预算:¥648000.00 元(大写:陆拾肆万捌仟元整);
2.8服务周期:二年;
三、供应商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有效的);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3.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4蒙自市外企业须提供在蒙自市内设有有效常驻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3.5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4.3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原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
5.1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5.2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11月 5 日16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昭忠路支行
账 号:24063301040005072
六、付款方式:考核合格,于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5磋商申请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873-374360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96号
邮 政 编 码:661199
联 系 人:王梅
报 名 电 话:0873-3720866
传 真:0873-3720866
电 子 邮 箱:gyzb8185@163.com
日期: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