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6年12月06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16]010405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河道保洁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11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19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09:30
四、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P76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1.2.1 星光红外智能分析仪”中第16项技术参数由原定“16、支持智能行为分析功能,如区域入侵、停车、拌线、人员聚集、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奔跑、物品移除、物品遗留、徘徊、监控区域出现人脸”,修改为“16、支持智能行为分析功能,如区域入侵、停车、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奔跑(快速移动)、物品移除、物品遗留、人脸检测”。
二、招标文件P76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1.2.1 星光红外智能分析仪”中第19项技术参数由原定“19、内置扬声器,支持远程喊话功能”,修改为“19、支持远程喊话功能”。
三、招标文件P76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1.2.1 星光红外智能分析仪”中第20项技术参数由原定“20、 通过红外灯照射可基本分辨距离600米处所摄目标的轮廓和状态;通过白光照射可基本分辨50米处所摄目标的颜色和轮廓”,修改为“20、通过红外灯照射可基本分辨距离600米处所摄目标的轮廓和状态”。
四、招标文件P76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1.2.1 星光红外智能分析仪”中第21项技术参数由原定“21、 具有声光警戒功能,对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和车辆触发白光警示、语音警告或激光警吓功能,并具有联动智能跟踪功能”,修改为“20、支持声光警戒和联动智能跟踪功能”。
五、招标文件P76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1.2.1 星光红外智能分析仪”中第23项技术参数由原定“23、电源适应性,能在DC24V±35%及AC24V±35%的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修改为“23、电源适应性,能在DC24V±35%或AC24V±35%的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定“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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