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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项目—横潭村、田美村(片区一)和莲塘村(片区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7-10-24 16:38:12|作者:清洁吧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1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新华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项目—横潭村、田美村(片区一)和莲塘村(片区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440114-201710-ST106196-000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的“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的“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的“十、开标时间:2017 年11月7日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7 年11月9日14时30分。”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技术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二):技术评分表

 

1

企业综合实力对比情况

5

根据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规模,经营时限等综合因素情况横向对比;

优4-5分;中2-3分;差0-1分。

 

更正为:

 

1

企业综合情况

5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情况,考量其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进行横向对比;

优4-5分;中2-3分;差0-1分。

 

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工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691442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20-37816223
传真:020-37816137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地址:新华街建设路1号
联系人:石伟康联系电话:020-86838333
传真:020-86834867邮编:5108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