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广场保洁保安绿化及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广场保洁保安绿化及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7,034,318.94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广场保洁保安及停车场管理服务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2、合同服务期:3年。签订合同后按业主指定时间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3、招标编号:ZSXCTAS1709105G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的营业范围(若营业执照没有载明营业范围的,需提供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关于营业范围的记载页面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7年11月01日17:30前期间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4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5:00;
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15:00;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镇政府十楼1007室(投标室)。
5、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八、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止。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0-22633596/0760-2263160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60-89889131 传 真:0760-8885573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2室
网站:www.zsxct.com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