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中港广场一标段(1#办公塔楼)”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中港广场一标段(1#办公塔楼)
建设单位: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中港广场一标段(1#办公塔楼)”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160号,东至锦华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中港央湖名邸5号地块,北至规划道路。
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办公楼。
项目总建筑面积69787.95㎡。其中:办公建筑面积69442.95㎡,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45㎡(含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30㎡)。
项目容积率8.00,建筑密度40.00%。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345㎡(含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30㎡)
位于:(1)5层,建筑面积190㎡ (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30㎡);
(2)-3层,建筑面积155㎡。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5层物业服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0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五桂桥3号(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10月27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锦江区五桂桥3号(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 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联系人:阳君,联系电话:028-66500999/18682562792。
招标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2017 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