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物业服务合同
甲 方: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7号
联 系 人:李荣青
联系方式:13687626300
邮 编:266041
乙 方:青岛均豪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银川西路20号
联 系 人:李科衍
联系方式:0532-85809269
邮 编:2660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保洁、绿化、宿舍及小修、零星维修服务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
坐落位置: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7号
二、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 壹年。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8月19日至2018年8月18日止。
三、物业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物业服务委托服务费,经双方确认的价格为:每月¥49607.71(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零柒元柒角壹分。年费用:¥595292.46(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贰佰玖拾贰元肆角陆分)。
2、付款要求:
按每三个月进行支付,每次支付金额¥148823.11(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捌佰贰拾叁元壹角壹分)。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服务发票。
4、付款方式:网上银行支付或支票支付。
收款账户:青岛均豪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工商银行山东路支行3803020109022530297
四、服务内容和范围
1、教学楼走廊地面、大厅地面、洗手间、窗玻璃、楼梯及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2、综合楼走廊地面、洗手间、窗玻璃、功能室地面、会议室、楼梯及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3、图书楼走廊地面、洗手间、窗玻璃、功能室地面、楼梯及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4、学生水房、茶室、会议室、办公室等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区域等。
5、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餐厅、校园园区内附属设施设备的零修、小修、综合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6、做好本项目的绿化养护工作。
7、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8、在委托管理范围内,乙方所使用的物业设备设施的自然损耗由甲方负责更换和维修的费用。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楼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和服务工作方案、计划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沟通解决。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使用人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担垃圾环卫费用、室外垃圾桶、室内垃圾桶费用。
4、负责保洁服务区域水、电等费用的统一管理和交纳。
5、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所需的维修工具、零件及耗材。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尊重乙方及乙方员工。
7、特殊岗位,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用工提出相关要求。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员工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相关的临时性工作要求。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和实施物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负责编制物业维修服务方案和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开展保洁管理服务活动。
3、负责服务质量的控制和监管。
4、负责责任区域内设备设施的零修、小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向甲方和客户告知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员工的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提供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装、维修工具。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8、因乙方管理或服务质量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9、本合同外专项服务如门头清洗、地毯清洗、地面结晶打蜡、室内办公室玻璃(指定房间除外)等可由甲方直接委托乙方进行服务,费用另行支付。
10、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业务,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乙方承诺其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具备相应资质,并且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六、服务质量
1、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要求,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2、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以方便乙方根据调查意见进行整改和提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和服务标准,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和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考核,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年物业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违约方给予补偿。同时合同终止。
七、附 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协商处理。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学校清洁服务要求
附件二:学校绿化养护要求
附件三:学校宿舍管理要求
附件四:其他要求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 青岛均豪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学校清洁服务要求
序号 | 部 位 | 清洁服务要求 |
1 | 道路、广场、操场 | 无杂物、杂草,无明显污迹。 |
2 | 楼道地面 | 水泥地面每日清扫一次,每隔2小时巡扫一次,每月冲洗一次;瓷砖地面每日擦拭一次;大理石地面定期抛光打蜡;保持地面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无积水、尘土。 |
3 | 楼梯 | 楼梯扶手每日擦拭,梯级每日清扫,每周拖抹一次,每月冲洗一次,保持整洁,无污迹、垃圾、杂物。 |
4 | 垃圾箱(池) | 垃圾箱每日清洗一次并套上垃圾袋,桶外壁干净无垃圾附着物;垃圾池每日清洗,每周消杀一次,无积水,无污渍。 |
5 | 二楼会议室、水房 | 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随时保持空气清新,墙面干净,桌椅无灰尘、无手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灰尘,桌椅摆放整齐。临时有会议,及时整理。 |
6 | 公共墙面 | 内墙面每周清洁一次,无灰尘、蛛网;外墙光亮、整洁,无水渍、油渍。 |
7 | 公共照明灯杆、灯罩 | 每月擦拭一次,保持表面整洁。 |
8 | 消火栓、电盒柜、管线等 | 每周擦拭一次,保持洁净,无灰尘、蛛网。 |
9 | 玻璃门、窗、幕、墙 | 每日擦拭,每周彻底清洗一次;无灰尘、污迹。 所有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玻璃每半年清洗一次。 |
10 | 指示牌、标识 | 每周擦拭一次,无灰尘,无破损。 |
11 | 宣传栏 | 每日擦拭一次,保持玻璃明亮,无灰尘。 |
12 | 水(花)池 | 每月擦拭池子外壁一次,随时清理池内污染物。 |
13 | 公共体育设施 | 每月擦拭一次,随时清理污染物,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破损。 |
学校卫生间清洁应做到以下要求:
保持洗水盆、蹲位无污渍,无明显异味,纸篓无溢出;
地面整洁无水渍;卫生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教学楼内卫生间每次课间使用完毕后应清扫一次;
学生宿舍楼内卫生间每半天清扫两次;
室外卫生间每半天清扫一次。
附件二
学校绿化养护要求
1、建立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方案和必要的绿化管理制度,并做好服务工作记录。
2、根据服务区域绿化实际需要,配置专职绿化服务人员。
3、根据季节要求,按照规范养护。
4、保持植物、草地、花卉等生长良好、美观,与整体环境协调。
5、室外绿化养护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学校室外绿化养护要求
序号 | 项 目 | 服务要求 |
1 | 修剪 | 草坪杂草,杂物,草屑即时清理;花坛草坪每年修剪一次,每年切边整理3次以上,草高度不超过9cm;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树冠圆整、树势均匀,45度剪口靠节光滑。针叶树应保持明显顶端优势;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无残花;绿篱修剪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茂密、平整、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
2 | 浇水、施肥 | 常年保持有效供水,草地充分生长,保持地形平整,排水流畅;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追施复合肥2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
3 | 中耕除草、松土 | 每月中耕除草、疏松表土1次,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 |
4 | 病虫害防治 | 预防为主,生态治理,各类病虫害发生低于防治指标;植物、草皮无病斑、无成虫。 |
5 | 扶正、加固 | 对新植和弱小树木、植物做好综合防护,及时扶正加固。 |
6 | 花坛 | 花卉长势良好,造型优美;无枯萎、黄叶现象;及时剪修、整理残枝、落花;对木本花卉过冬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
7 | 绿植摆放 | 楼内或室内绿植根据业主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公共部位摆放;摆放布局合理,与整体环境匹配;无黄叶、无焦叶,叶面干净有光泽,无杂草,无病虫害;盆器及托盘完好,托盘无积土;浇水不外溢。 |
8 | 其它 | 绿期240天以上,无白色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无死树缺株、无枯枝烂头。 |
附件三
学校宿舍管理要求
1、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按时开、关宿舍大门,并督促学生自觉遵守。
3、熟悉本宿舍区域人员的住宿情况,控制人员进出宿舍,严格出入登记和访客登记制度。
4、严格控制异性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除外,如修房、检查卫生等。
5、对携带贵重或大宗物品出宿舍者,要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并认真登记姓名、搬出时间等详细情况。
6、宿舍管理员应按其岗位职责和一日工作细则的规定,尽职尽责做好岗位工作。
附件四
其他要求
1、监督与投诉
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校方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认真及时地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
2、寒、暑假服务要求
按照采购人值班要求执行。
3、学校提供物业服务单位办公场所,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服装、工作用器械及工具,人员食宿(宿舍管理员住宿除外)自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为本项目员工缴纳社保等法定保障。同时,工作期间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4、学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需物业人员配合的,应服从学校相关部门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