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平市建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350703]jyJYZX[GK]2017001、建阳区西区生态城(长安路以南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703]jyJYZX[GK]2017001
2、项目名称:建阳区西区生态城(长安路以南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清扫服务否1批3670358 | 3670358 | 73407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二十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25 0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09 0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14 09:00,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二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南平市建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双路口2号楼2单元2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姓名:王青山
联系电话:0599-5822397
采购代理机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151号四楼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9-5620080
网址:http://np.fjzfcg.gov.cn:8090
开户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CA办理联系电话:0591-968975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