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7-N-14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7-N-14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330 | 330 | 物业管理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
三、项目预算
3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0月25日之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25 到 2017-11-0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5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1-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三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琳
2.联系方式:022-5856983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潭路16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欣:022-602640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范围为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内外的物业保洁工作、学校花园内绿化养护工作和学生公寓管理、保洁以及学校勤杂维修、秩序维护、体育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2017年11月14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2.供应商领取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