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XTZ-ZB-2017第(01219)号]招标公告

2017-10-25 20:34:42|作者:清洁吧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关规定,现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1219)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简要说明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1

防城港市公安局物业服务

计划服务期限2年,合同分两期签订,每期服务期1年。第一期(1年)服务结束前30天对物业公司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直接续签第二期(1年)合同。如物业公司考评未达到要求,则不续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一、项目概况: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办公区,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金花茶大道69号,占地78亩,指挥中心大楼建筑面积17190平方米,设有办公搂(10层)、配有地下车库、训练房、阅览室、会客厅、会议室、安全消防监控室和电梯两台,设有广场出入口一个,并配有监控系统、供水供电系统、智能消防控制系统等设备,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警校建筑面积8811平方米,设有学员宿舍楼(4层)、教学楼(总高3层)、饭堂、警察沙龙、训练馆、室外网球场、足球场等。指挥中心大楼办公区内部人员主要是民警及职工,构成较为单一。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从事或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707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证书、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前来购买,上述材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的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0-2227706

八、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70-612618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1 月16 日上午10时0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 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整在防城港市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 0770-6126051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阳光海岸6号楼1单元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丽逢 联系电话:0770-2227706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