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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0-25 20:49:55|作者:清洁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委托,就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CAZFCGCS2017-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136万元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10-25 至2017-11-10 09: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11-10 09: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11-10 09:3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4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钱月英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人:徐沛

        联系电话:0571-64812433

        传真:0571-64812433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传真:0571-64818305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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