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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泽镇金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洁服务费用的需求委托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01 11:45:56|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关于金泽镇金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洁服务费用的需求委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具有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3在项目所在地区域有合法办公场所及相关工作人员; 3.4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具备同类项目经验; 3.8本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金泽镇金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洁服务费用的需求委托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28-46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z945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金泽镇金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洁服务费用的需求委托,预算金额1,088,068.00元(人民币),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1088068(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088068)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0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 3.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政府或事业类项目合同全文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1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21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及其他规定内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次网上报名于2016年11月08日13:00结束,于网上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11月01日13:00―11月08日13:00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并提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后留档),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需A4单面打印。逾期或不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其后续的任何形式的报名或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中路5号地址:东方路8号26楼A座
邮编:201718邮编:200120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人:陈懿婷
电话:59265014电话:021-68882058-21
传真:59265014传真:021-68880506